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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活动季 | 大宋提刑官宋慈与古代法医的故事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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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晚7:30,我院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天平楼A205举行西北政法大学第二届法治文化季系列讲座之“大宋提刑官宋慈与古代法医的故事”。本次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闫晓君老师主讲,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理学博士刘全娥老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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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刘全娥副教授对闫晓君教授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向大家介绍了闫晓君教授在法学尤其是法医学方面的建树。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让大家到感受法制史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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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闫晓君教授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医学的来源,同时他强调《洗冤集录》在法医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作用——“它已然不是零散地记述检验经验,而且能够运用有关科学知识,创立出不同于这些科学的独特体系。”

之后,闫晓君教授从“滴血认亲”、“尸体检验”、“银钗验毒”、“物证检验”、“妇检”这五个方面出发,通过三国、东晋、南朝等多时期的历史文献,向大家具体阐述了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历程。其中,“滴血认亲”由最初的滴骨法慢慢转变为我们所熟知的合血法。而“尸体检验”中所提到的“张举烧猪”的案例,用实验的方法来辩证尸体是生前还是死后被火烧,这在中国古代法医学史上是一个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检验方法,对后代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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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闫晓君教授为同学们讲述了中国司法检验史。中国古代司法检验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战国秦汉到宋朝《洗冤集录》出现之前,此时的司法检验主要为刑事侦查服务,并在刑事侦查中开始运用了一些科学的技术和手段。第二阶段是从南宋《洗冤集录》出现一直到被近代法医学所取代,此时的司法检验已对法医检验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一些主要死伤现象有了不同程度的触及和研究。第三阶段为近代西方法医学输入和学科体系在中国的奠定建立。此时出现的《法律科学》一书是我国第一部翻译出版的西方法医学著作。

最后,闫晓君教授提到“文化批判”这一方面。宋慈所撰写的《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司法检验书籍,历代被奉为司法检验之圭臬、从政之津梁,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非科学和封建迷信的内容,近代对其进行科学的批判与继承。其中著名的批判者有王佑、德国欧本海博士以及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者林几教授。

本次讲座闫晓君教授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加深了同学们对大宋提刑官宋慈和古代法医学的了解,让同学们对中国司法检验著作《洗冤集录》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为今后同学们在法制史、法医学领域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