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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类型化及其适用解释”讲座成功举办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刑事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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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日上午,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创新团队和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联袂组织的“刑事法学创新论坛第二季:名家讲座系列(十三)”暨西北政法大学第四届“法治文化活动季”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大楼二楼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报告主题为“刑法的类型化及其适用解释”,由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陕西省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博士赵合理主讲。本次报告由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付玉明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王政勋教授做开场致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王耀忠,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杨磊担任与谈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担任点评人。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创新团队成员以及部分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

报告伊始,付玉明教授对本次讲座做基本介绍,首先对赵合理博士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同学们介绍了赵合理博士的基本情况。

付玉明教授

随后,王政勋教授做开场致辞,为讲座主题做出问题导入,讲座由此进入正题。

王政勋教授

赵合理博士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类型思维方法及理论。主要介绍了抽象和具体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上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并认为类型思维是一种新的方法论,然后梳理了类型思维的理论发展脉络。第二部分,刑法类型化行为的基本范畴。主要对类型、类型化、类型化对于立法的功能、类型化对于司法的功能刑法类型化行为的概念及特征展开详细论述。第三部分,类型化行为有助于完善立法。具体而言,类型化行为有利于构建科学、严密的刑事法网,有助于刑法规范的科学化。第四部分,类型化行为之实践展开。主要包括刑法适用解释的功能与概念、指导原则、方法与机制以及类型比较分析。讲座内容详实,论证细致。

赵合理博士

随后,王耀忠副教授和杨磊副教授对赵合理博士的报告内容作出与谈,博士生导师冯卫国教授作出点评。期间,几位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亦到场发言。

王耀忠副教授

杨磊副教授

冯卫国教授

中院法官

接着进入提问环节。在场同学踊跃发言,赵合理博士亦积极作出回应,现场气氛活跃,学术氛围浓厚。

学生提问

学生提问

学生提问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类型化方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对刑法的类型化及其适用解释这一论题有了更加系统、清晰的了解。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