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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季系列学术讲座丨刑事法学青年学者创新论坛系列讲座(二)成功举办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刑事法学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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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1430分,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创新团队联合主办的刑事法学青年学者创新论坛系列讲座于我校长安校区天平楼BJ14教室继续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刑法教义学的中国声谱”,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详,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士生导师方鹏担任主讲,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教务处处长陈京春担任主持。



何荣功教授首先从自己之前的求知经历出发,提出了自己在求学过程中的四个困惑。一是读书面比较局限,研究面狭窄;二是没有自己的立场与思想主线;三是与实务部门无法交流,知识比较干涩,难以与实践结合;四是没有从其他学科角度思考,认识较为肤浅。接着,何教授介绍了刑法解释学与刑法教义学的区别,通过举例指出刑法解释是立足文本进行诠释,不能超越法条;而刑法教义是一种立场、原理、方法、逻辑。教义是对解释的高位阶,来自于文明社会的基本法则。最后,何教授向听众传达了三点建议。一是学习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入门是要注意解释学,不要轻易的批判;二是刑法教义必须从其他学科中汲取营养;三是不管研究解释还是教义,必须关注外国刑法和中国司法实践,强调中国法律必须解决中国问题。

王志远教授对何荣功教授要有广泛的知识背景和学习要与现实结合的观点表示赞同。接着,王志远教授通过鲜活的事例向听众指出教义学进行的四个步骤。一是刑法解释方面的评价和选择;二是刑法说理过程和逻辑展开中要注意刑法教义方法的运用,教义在说理过程中必不可少;三是教义向度的考虑,重安全还是重公正;四是注释书与教义学。最后王志远教授指出学法律不是学其他人而是在于塑造自己。

周详教授主要论述了教义问题是个语言问题,他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一是“法律就是语言本身”说法、二是“词语拆解补全方法”的误用、三是“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误读、四是教义表达的最低要求是让人懂。周详教授举了“风骚”“卑鄙”等几个具体事例表明了古代与现代词语词意的不同,意在告诉听众不能用阅读古文的方法阅读现代的词语。最后,周详教授强调了教义学的作用就是检验哪里出错。

方鹏教授提出了与何荣功教授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刑法教义学、刑法解释学、刑法学规范并无区别,只是刑法解释学的一个高大上的说法。方教授为听众揭示教义刑法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教义学的基本理念,奉法为尊;二是基本面向,面向实务实用;三是核心思维方式,犯罪构成理论,先客观后主观;四是主要内容,刑法解释要求逻辑通畅。

最后,陈京春教授做了总结,他提出教义就是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形成一个基本共识。在提问互动环节,王志远教授和周详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精彩的的解答。讲座在1730圆满结束,但思想碰撞的火花仍然让人意犹未尽。此次刑事法学青年学者创新论坛系列讲座的举办正值海峡两岸暨第十三届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召开之际,为我校师生奉献了多场精彩的法学学术盛宴,在我校第三届法治文化季期间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和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