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网站!

学科建设

PROGRAM NAME

  1. 首页
  2. 学科建设
  3. 学术交流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学术交流

法治文化季系列学术讲座丨刑事法学青年学者创新论坛系列讲座(一)成功举办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刑事法学院01
  • 浏览量:

2019年11月16日14时30分,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陕西省刑事法学青年创新团队联合主办的刑事法学青年学者创新论坛首场于我校长安校区天平楼BJ14教室举行。本次报告的主题是“刑法教义学的当代视阈”,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杜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溯,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姜涛,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充担任主讲,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法律科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付玉明担任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孙运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柏浪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详出席本次论坛活动。

杜宇教授从不同角度切入讲述了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的关系及其在方法论上的结合。他从规范目的来源凸显、目的正当化、后果贯通性和开放性权衡等方面分析了现行目的论解释与传统型的不同,认为教义学系统具备认知的开放性和运行的相对闭合性。与此同时,杜宇教授也指出,过度以政策为导向在一定程度下会固化和冲击刑法教义学体系,需要做到清晰界定作用程度,加快实现刑事政策的法制化,结合传统教义学框架和系统内在逻辑实现与社会环境间的互动。

付玉明教授对上述发言做出总结,并进一步阐述了此次报告的主题。他指出,在当前法学教育领域内,刑法学能够以其研究精密、体系完善、与实践结合紧密成为达到教义刑法学高度的学科之一,离不开学者们的研究努力,并引导听众对刑法教义学的内容和发展走向进行了深度思考。

江溯教授对付玉明教授的观点表示赞同,并表示法规范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也是教义刑法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他以使用盗窃为例论证了实证性是刑法教义学的第一要义,结合河南检察官案例和司法解释下的严格责任等进一步阐述了刑法教义学的体系性、逻辑性和司法性特征。他认为刑法教义学能够为司法提供解决方案,在法律规范内也具有一定的批判功能。结合中国当下教义学领域的概况,他还以罪量、共谋和正当防卫等问题为例,强调了未来教义学的发展应当重视法学规范,着力研究判例和司法实务,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国刑法理论。

姜涛教授从刑法教义学的最终导向、实践哲学和体系审视入手分析了法理学的原理,并在对比中英许霆案不同分析和判决的基础上指出,教义学深入司法实践后必然会产生多元化的价值冲突,因而需要做到问题讨论的深入化和本质化。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教义学具有实现个案正义性、案际协同性和案外社会理想的三重功能,并就此区分了解释学和教义学的不同承载意义。他还强调了刑法教义学的中国主体性,针对当前现实问题提出了拓展国际视野、夯实法理基础等具体要求,以此推动实现教义学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王充教授追溯了刑法教义学研究的由来,结合不同学者观点对其核心概念进行了解析,并借助实际案例区分了面向立法和司法的不同思考。此外,他还具体解读了三阶层和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概念与实质区别,指出了学术界对两种原则的不同理解和立场选择。在王充教授看来,教义学的未来发展方向应当以解释刑法规定的内容为主,同时保持独立性和理论本身的批判属性,突出研究学者的主体性,形成共同的话语体系和良性互动,实现刑法教义学研究体系的长远发展。

与会嘉宾针对上述学者观点提出了不同见解。孙运梁教授认为,刑法教义学的功能在于解释立法现象和实现法内批判,并以共犯问题为例提出了构建定罪量刑方面的双层区分体制。柏浪涛教授以江溯提出的检察官案件为切入点,分析了紧急避险的根据和责任担负问题,并就第三方权益维护引入了学术界提出的预防必要性观点。周详教授则对以上学者的学术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江溯教授的使用盗窃提出了不同观点。

本次学术报告探讨了刑法教义学的内容和发展,引导听众对中国改革背景下教义学体系的构建进行深度思考,对于促进领域内高水平学术交流和提高我校学生法学素养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