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上午8:30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的大会交流及闭幕式于陕西宾馆大会堂3-5会议厅举行。在20日下午分组讨论的基础上,200余名与会代表继续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新发展”这一主题,通过小组代表发言和专家发言的形式,对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体系改革配套措施及中国特色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大会交流环节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刘万奇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刘仁琦副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王迎龙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陈邦达副教授和杭州师范大学邵劭教授分别作为四个小组的代表,对分组讨论中各代表的观点进行总结汇报。
西北政法大学刘仁琦副教授代表第一小组发言。第一小组讨论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中的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案件办理的交叉管辖、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的程序构造、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第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值班律师、认罪自愿性的保障、认罪认罚从宽与量刑规范等问题。第三,“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立”的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王迎龙副教授代表第二小组,主要围绕着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缺席审判和“捕诉合一”,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中的检察监督及监察体制改革步骤,认罪认罚从宽的地位及自愿性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诉讼法治理论体系研究等主要议题进行了汇报。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陈邦达副教授代表第三小组,围绕同步录音录像下的警察讯问方式的改革探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权、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程序方式及值班律师制度、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庭审实质化的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总结发言。
杭州师范大学邵劭教授代表第四小组,围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的立案管辖、委托辩护、多元刑事诉讼理论体系的构建、认罪认罚、缺席审判,监察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的衔接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牵连案件的管辖、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对接以及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措施改革等问题进行综述。
小组代表汇报之后,由各小组推荐的四位专家进行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为主题,指出其中十个方面的问题及相应的建议:第一,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察委的办案人员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规定配合检察院法院的起诉和审判工作。第二,充分发挥法检机关对监察委工作人员的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功能。第三,监察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建立起严格的监察委的出罪标准,防止构成犯罪案件中行政处理措施的滥用。第四,监察委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资格统一考试。第五,监察法第39条应当废除掉。第六,监察法第44条落实不好,规定的特殊情形不通知,但是实践中几乎不通知,同时有些通知没有必要的。第七,刑诉法修改草案对检察院的兜底管辖权做了过于严格的限制不合理;第八,应当把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适用于监察委办理的案件。第九,监察委留置的执行应全部放在看守所中执行。第十,监察委办理的案件应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第二组推荐专家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发言的主题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展望。第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新增的第15条已经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基本原则。个人认同作为基本原则,从侦查到起诉审判环节都可以贯穿适用。第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15条之后,很多地方提到了权利告知,体现了尊重保障人权及对程序权利的尊重。第三,修改草案中很多地方对于以前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特别突出了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第三,关于不起诉有一个创新点,修正案草案第182条规定,如果涉及重大立功重大国家利益的时候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一种重大的创新。第四,突出了检察机关起诉与不起诉的比较大的裁量权。
第三组推荐专家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凤梅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制度为主题进行发言。第一,建议将讯问时律师在场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之中。第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中的值班律师制度中存在值班律师地位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建议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明确值班律师的地位,今后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值班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等权利,明确值班律师与刑事辩护的衔接与转化。另外,从资金、程序规则等方面对值班律师制度进行充分保障。
第四组推荐专家湖南大学谢佑平教授发言的题目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巩固和加强程序法治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谢佑平教授认为,当前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比较滞后,难以对立法和司法改革中的很多问题给出清晰的解释和理论阐释。主张加强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司法实践中的许多问题解决不了,所以要回到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上来。首先,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真正的法治国家,首先要讲程序、讲规则,要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来理解程序法。其次,程序法理论博大精深,值得大力挖掘,我们做的还很不到位,应加强研究,先把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理论搞清楚再立法。
闭幕式环节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孙长永教授主持。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对本次年会进行总结。他强调,筹办本次年会适应了新时代的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坚持中国特色,推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他对本次年会承办方西北政法大学、与会专家领导以及各个工作团队表达感谢,对本次年会的举办给予较高评价,无论是会议接待、会议的组织,还是开幕式、闭幕式都是很成功的。本次年会为陈光中先生颁发了终身成就奖,全国法学界的同行对于这个活动给予高度赞扬,这既是众望所归,又是我们对前辈先贤的表达敬意的仪式,也是对陈先生对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教育特别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卓越贡献的充分尊重和肯定。年会设定这个题目,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体现,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行动指南和根本追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必须顺应新时代的要求,新时代必须要有新思维、有新作为、新发展。另一方面,中国特色是我们的一个旗帜,立足中国国情,要我们制度建设理论研究要解决中国的问题,我们要符合法治原理。最后,卞建林教授对各方面表示感谢。第一,感谢西北政法大学从校领导到院领导,到穿着统一服装的学生志愿者为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提供了精心的安排、周到的服务、充分的保障。第二,代表研究会赠送礼物,答谢对年会成功举办作出的贡献。第三,感谢所有与会代表。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教授代表本次年会承办方,对主办方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及各位参与专家学者表示感谢:一是感动,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专家学者严谨的态度、程序正义特色的会风所感动。二是感恩,感恩陈光中先生、卞建林会长、孙长永教授等专家学者多年来对西北政法大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所给予的大力支持!三是感谢,首先感谢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位与会代表,这是一次文化盛会、学术盛会、友情盛会;其次感谢自己的同事,特别是刑事法学院的班子成员及刑事诉讼法学科团队的认真、细致的会务组织。最后,杨宗科校长表达了三个希望:一是希望大家常来西北政法大学指导工作,二是希望下次我校再承办刑诉法年会时办得更好,三是希望各位代表返程愉快。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作为2019年年会承办方的代表,感谢研究会给承办下一届年会的机会。向本届年会的承办方学习了经验,争取把下一届年会办好。欢迎各位代表到湖南长沙参加明年的刑诉法年会。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教授代表研究会秘书处感谢各位代表对研究会的大力支持。对西北政法大学圆满完成了本届年会的会议承办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特别是对刑事法学院及刑事诉讼法学科团队为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闭幕式主持人孙长永教授在总结时强调,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工作都要有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让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的指引下,求真务实、积极探索,为中国特色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制度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最后,孙长永教授宣布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