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的一个星期五,我短暂却充实的实习画上了句号。一个月对法律从业者来说杯水车薪,一个月的实务经验是浩渺海洋里的一滴水,但我却在这一个月里悟到了些许的法“意”。或许是辩护人坚定有力的辩护意见,或许是被告人签写文书时颤抖的双手,亦或是开庭时小巧精致的木槌发出的庄严肃穆之声……
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幸运地遇到了很温柔的哥哥带我,他很照顾我,从来不会随便把手里的杂活丢给我,交给我的事情都是有意义的,还会认真解答我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的各种问题,他不仅告诉我应该如何做,还让我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是真正想要教给我东西的人,我真的非常感激他。在这期间,我看了很多案卷,旁听了几个庭审,参加了讲座,也学会了很多事情,亲身参与到司法实践中去。按照从受理到结案的顺序排列,大致有这些内容:从立案庭领回新案卷、分卷、通知并送达起诉书、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排庭、移送出庭通知、检查判决书错误、送达判决书、做执行文书、制作卷宗封面、目录、整卷装卷、登记归档、扫描上传制作电子卷宗、文书屏蔽上网、打孔、装订。除此以外还学会了使用打印机、制作许多法律文书,登记非法集资相关信息,请被害人出具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明等。
在所有的工作里,我最喜欢去送达各种法律文书,因为可以接触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从他们口中、从不一样的视角去了解案件,仿佛看遍了人生百态。大多数被告人那种谨小慎微、毕恭毕敬的态度,让我切实体会到,当一个人处在被刑事追诉地位上时的那种弱小、无助和惶恐,我仿佛在看到他们的那一瞬间,突然就明白了曾经在学校那书本上怎么也理解不透彻的东西。他们有的领起诉书,有的领判决书,但都和我原本想象中的完全不同,大多态度谦逊、对工作人员很尊敬。想来也是,基层法院的案件大多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等主观恶性很小的案件,他们也都是很普通的人,或许曾经走在路上与我擦肩而过,甚至可能还会友好地致以微笑,他们也是某人的子女、是父母、是朋友呀。接触了鲜活的现实中的人,并这样想着,总是不禁对他们产生悲悯之心,不忍对他们太凶,再也不曾是仅学习理论知识时,尤其是接触刑法之前,那种对犯罪报以必须严厉处罚的心情了。产生了这么大的转变,这就是刑法,或者说是在实习中感受法律的魅力吧……
我看到了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为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每天忙碌的身影。他们总是和时间赛跑,却又不仅是如此,哪怕会超出审限,他们也坚持深思熟虑,使案件的处理符合内心的公平正义;为了使案件尽早得到处理,他们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自愿加班;他们严格遵守程序,哪怕为此耗费成倍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尊重被告人,耐心地为他们一遍遍的解释法律术语;我还看到了他们的中立与公正,他们想要在强势的公诉机关的指控下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体会到理论和实践的差异,看到了法官的思考与纠结,并且由衷地尊敬他们的认真负责。正是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撑起了我国法治的正常运转啊。是他们使我明白了“法律是鲜活的生命,并非僵化的规则”这句话。
曾看到我的一位同学分享实习经历,100公里的路程,颠簸了两个小时,最后被告人却拒绝签字。但他说:“我一上午的时间在路上奔波,但我没觉得一无所获,也没感到案子进程受阻的失落,因为对于刑事案件,过程同样是结果……”
是啊,哪怕为了程序正义,消耗了那么多时间、人力,但我们保护了更重要的东西啊。
总书记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卧龙区法院作为中国司法系统中的一个缩影,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法律的价值、法律的温度、法律的担当、法律的魅力,乃至法治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