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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活动

西北政法大学和邓州市人民法院共建实践教育基地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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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上午9时,西北政法大学与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邓州法院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邓州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沙岩林主持。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仪式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与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共同在《西北政法大学实习基地协议》上签字,陈玺副院长向杨俊华院长授予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牌匾,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实践教育合作关系,邓州法院正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



<签约仪式>


<授牌仪式>

    杨俊华院长首先代表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西北政法大学在邓州法院设立实践教育基地表示由衷的感谢,对陈玺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杨俊华院长介绍了邓州市基本概况,重点讲述了“忧乐精神”、“雷锋精神”和“渠首精神”,以及南阳作家群现象和南阳法学家现象。并介绍了邓州法院现状。他说,此次“学校--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对于邓州法院未来的发展意义非凡,对于提高人才素质,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俊华院长致辞>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对邓州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设立表示祝贺!对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服务表示诚挚谢意!随后陈玺教授就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发展、教学规模、学科设置、办学成就等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参加暑期实践的同学们提出期望和要求。 


<陈玺副院长致辞>

    邓州市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庭长张剑波、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王宇坤分别代表实务导师和实习学生作了表态发言。


<实务导师代表张剑波发言>

<实习学生代表王宇坤发言>

<与会人员合影>

  《河南法制报》、《大河网》、《映象网》、《人民法治网》、《南阳晚报》、  邓州市电视台等媒体在重要位置予以报道,此次活动对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推动教学过程管理,促进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