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晚,“西北政法大学第二届法治文化活动季”系列讲座之一,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刑法协会科学理事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托马斯·魏根特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二楼报告厅讲授了题为“德国刑法中的不作为的可罚性”的讲座。在正式讲座开始前,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代表学校向托马斯·魏根特教授赠送了古城西安的纪念品,表达我校师生对教授的欢迎与感谢。本次讲座由刑事法学院喻贵英教授主持,由刘宗路老师担任德语翻译。
托马斯·魏根特教授细致讲解了德国刑法中不作为的可罚性理论与判例实践。首先,托马斯·魏根特教授通过“司机故意碾压致使他人死亡”、“丈夫的不救助行为导致遭受车祸的妻子死亡”、以及“行为人不救助行为导致遭受车祸的路人死亡”三个简明的案例,向我们阐释了“不作为的可罚性之根据”;接着这一问题,教授引入了德国刑法中的“保证人义务”,并分别讨论了保证人义务成立的不同的着眼点,即“对义务的接受”与“给别人制造危险”;而后,托马斯·魏根特教授进一步论述了“不作为之可罚性”的其他前提条件以及其他表现形式,包括行为的可能性以及可期待性和结果的可归属性有关的理论。最后,教授为我们补充阐述了不作为中的故意、不作为的共犯、不作为与作为的关系等问题。
恰如讲座主持人喻贵英教授在开场所说,托马斯·魏根特教授确为我们带来了“满满的干货”,来到现场的师生都被讲座内容深深地吸引,最后,本场讲座在大家的踊跃提问和激烈讨论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