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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之“学术交流篇”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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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陕西省法学会刑事学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报告厅隆重举办。本次年会由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承办,来自陕西刑事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2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我校刑法学科、刑事诉讼法学科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年会。

大会在24日上午顺利完成了换届,并邀请知名刑法学家、原台湾高雄大学资深学者陈子平教授做了题为《共同犯罪的几个难题——以实例做引子》的主题报告。下午,大会进入到第三阶段,理事们围绕“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扫黑除恶法律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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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问题研究”专题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魏虹教授、西安市公安局张卫副局长(张卫副局长提供论文,他人代为报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平静副部长、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孙佰明检察官,分别作了题为《庭审实质化语境下直接言词原则的确立》、《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与民警出庭作证的思考》、《庭审实质化语境下公诉人的专业化建设》以及《探析刑事证据印证规则的现状及未来》的学术报告。针对报告人的见解,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法学系的马党库博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张曼慧庭长、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张艳娟副部长以及陕西省普瑞城律师事务所郝大明律师做了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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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扫黑除恶法律问题”专题由西北政法大学陈京春教授主持。这一环节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赵旭忠副主任在题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视域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学术报告中,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类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李志刚局长在《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起算时间点》一文中,不仅指出了司法实践中有关起算时间的的争议焦点,并进一步提出了“以确定执行义务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时为起点”的主张;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法制大队赵鹏举大队长(赵鹏举大队长提供论文,西北政法大学汪鹏博士代为报告)在《扫黑除恶法律问题分析》一文中归纳了侦办“扫黑”案件过程中的难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高荣荣检察官在其《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刑事政策的运用》的报告中提出了运用刑事政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具体办法。针对本环节的发言,主持人陈京春教授在点评时指出,明晰黑恶势力的概念是扫黑除恶工作的前提,同时,应当注意这一概念会随着政策变化而呈现不同的内涵,此外,扫黑除恶的过程中更应当注重对其背后“保护伞”的打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的黄海处长在点评时指出,四位发言人的选题皆具有现实意义,为提高实务中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实际的价值。同时,黄海处长也指出了报告存在的不足,提出论证过程应高度重视逻辑的严密性与语言的严谨性。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王浩公主任在点评时指出,赵鹏举大队长的文章高屋建瓴且内容丰富,李志刚局长的文章可以小见大,富有深度。西北政法大学杨磊副教授认为赵旭忠庭长论文中的所提出的“类型化”,观点独到,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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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的第三阶段——“其他法律问题研究”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毕成教授主持。在这一环节,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陈建军博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冯志恒检察官、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部杨小芳部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宋俊毅副处长围绕近期热点问题或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分别作了题为《“日本检察官司法”的流变与评析——以检察官调查书为切入视角》、《“套路贷”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与手段》、《行贿犯罪的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探讨》等报告,报告或进行了中外对比、或结合实务难题针对当前的立法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或对民众的期待与实务结论间存在偏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本环节的发言,碑林区人民法院张琳明院长在点评时指出,陈建军博士在报告中所提及的日本证据规则对我国的实务工作非常有启发意义,应深入研究日本采纳该种证据规则的科学性所在;认为冯志恒检察官的文章可直接用于指导实践;宋俊毅副处长的报告从不同纬度剖析了犯罪的原因,实现了对犯罪的立体化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证意义。同时,张琳明院长提出了新的思考,即对未成年人帮扶是否越多越好,在违背未成年人本人或其家属的意愿时,过渡帮扶是否依然具有合理性?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的李文超主任重点对对冯志恒检察官的文章进行了点评,认为对“套路贷”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是极其重要课题,希望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谭堃博士在点评时提出,黑恶问题不能仅仅通过刑法手段来解决,社会状况很容易对刑法的运行产生影响;针对宋俊毅副处长的观点,谭堃博士表示认同,并对日本青少年的矫正制度做了详细的介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刘晶晶检察官认为,陈建军博士的研究为自己的思考打开了一扇门,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关于“套路贷”问题,刘晶晶检察官以自身经办的案件为例,认为此类案件确实具有复杂性,因为具有合法的外表,故存在认定困难,故在办案过程中应注意区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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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下午的热烈探讨,大会在6点顺利闭幕。闭幕式上王政勋会长在致辞时指出,应当智慧地适用法律,所谓“智慧”,当为精深的刑法理论。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顾问、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顾德镳副院长在致辞中指出,高速的经济发展与日渐丰富的社会生活给刑事法研究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刑法人应当继往开来,薪火相传,用理论与实务经验武装自身,应对时代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