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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2024刑事法学院接收预报名推免生实施细则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刑事法学院01
  • 浏览量: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冯卫国

成员

孙学龙、谭堃、刘仁琦、王聪、王政勋、付玉明

秘书

杜丽萍、兰迪、任禹行

(二)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方式)

报到、添加微信/QQ

921

各专业建微信群

提交材料

922日前

提交给各专业微信群指定联系人

复试

刑法学:923日早830

 

诉讼法学:924日早8:30

 

法律(法学):92414:30

 

腾讯会议号:

刑法 第一组:677-632-662

第二组:519-736-677

 

刑诉:208-773-624

 

法律(法学):617-598-263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名称

推免拟招生人数

备注

刑法学

35

录取时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招录情况、生源情况等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诉讼法学(刑事)

1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组成,满分150分。

(五)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电子版;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3.手写签名承诺书电子版;

4.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办法

1.复试通过的预报名考生,正式系统开通后根据考生排名、实际报名和名额情况依次录取。

2.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3.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5.获得我校2023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无需参加预报名复试。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及时填报志愿,并在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后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已在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七)学院咨询电话

029-88182614

(八)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029-88182613

(九)电子邮箱

363022856@qq.com

(十)预报名考生名单

见附件:刑法、诉讼法、法律(法学)专业










 

































2024级刑法学专业预推免生复试名单.xls

2024级诉讼法学专业预推免生复试名单.xls

2024级法律(法学)预推免生复试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