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长安刑事法论坛·第十七期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主题为“中止犯‘损害’认定的实务检视与类型化判断”。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政勋,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玉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谭堃、副教授兰迪和讲师杨智博、安军宇,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田广明,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洁等出席论坛。论坛由浩天西安高级合伙人李晓宇主持。来自省内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界的代表五十余人参与学习和交流。
李晓宇律师对所有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对此次论坛的出席嘉宾进行了介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王政勋和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洁分别致辞。
王政勋教授深入探讨了犯罪论体系从四要件向三阶层理论的转变,并特别强调了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之间的平衡。同时,王政勋教授阐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必要性,并指出实践应当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而理论亦需通过实践来检验其有效性。因此,长安刑事法论坛放弃了以往的孤立讨论方式,转而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邀请学者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共同参与刑法学理论问题的探讨,这有效地推动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进步。
刘洁表示,本次论坛将聚焦于“中止犯‘损害’认定的实务检视与类型化判断”这一主题,从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两个领域切入,分别以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律师等不同视角进行分享,通过主题报告、与谈发言、自由讨论几个环节,深度剖析“中止犯‘损害’认定”这一问题在当下司法实践之中的应用现状。衷心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能够促进法学院校、法检以及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深入的学术交流,为推动陕西刑事行业的蓬勃发展贡献一份坚实力量,让刑事法律在三秦大地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安军宇博士现场作汇报。他由《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引发出“‘损害’的有无,攸关中止犯能否被免除处罚”之思考,并继而提出“‘损害’的含义是什么”“没有造成‘损害’是否意味着没有造成任何结果”“造成‘损害’是指造成何种结果”三个问题,由此从中止犯“损害”认定的实践泛化、既有学说及其缺陷、基本逻辑以及类型化判断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度探讨与分享交流。精彩的发言引发台下听众阵阵深思,记录笔记沙沙作响,全场沉浸于知识汲取浪潮。
与谈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谭堃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兰迪、讲师杨智博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长田广明对中止犯“损害”认定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兰迪副教授对安博士的报告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其研究方法严谨,梳理了大量判例,研究思路清晰,从问题入手对理论界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与此同时,他还针对安博士的发言提出了包括在研究方法上进一步厘清规范法理与判例事实之间的关系,避免因选择性引用判例而显得主观;在内容上深化对“需罚性”概念的论证和逻辑连接,明确其作为抽象标准的理论依据及其与类型化判断的关系;在形式上优化文章标题和结构,使研究重点更为突出、逻辑更加清晰等实用性的建议。
杨智博老师表示,中止犯“损害”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需结合实践案例进行深入探讨。他提到,精神恐惧虽然通常情况下不属于损害,但在特殊犯罪(如侮辱罪)中仍有探讨空间。此外,他现场分析了安老师提出的三种中止类型(轻罪中止、重罪预备中止、重罪实行中止),并指出,在实践中对损害结果的认定标准和逻辑需进一步细化,同时建议重新审视我国刑法以损害结果为犯罪中止减免依据的单一标准,避免对司法实践和人权保障的潜在不当影响。
郭靖检察官讨论了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和适用问题,强调中止犯之所以减免处罚,不仅在于违法性和责任的减少,还因其特殊预防必要性的降低,即行为人通过自主放弃犯罪,表明其再犯可能性降低,无需继续受到处罚。实践中需区分中止犯的损害与既遂结果或未遂危险,避免对损害范围的过度扩张,并通过类型化分析明确不同情形的处理标准。最后,应在司法实践中合理减轻甚至免除中止犯的处罚,体现对行为人回归法治的鼓励与褒奖。
田广明审判长主要探讨了我国刑法中止犯减免处罚规定的适用问题,重点分析了“损害”认定的标准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他指出,需要进一步研究轻罪与重罪区分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在轻罪结果说之外明确损害认定标准,并建议从刑法体系的角度,将中止犯中的损害认定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中的损害概念进行结合,并提出应扩展对其他犯罪类型的研究,以完善中止犯损害认定的理论与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玉明在总结发言环节登台。付玉明教授精准概括主题报告精髓及与谈观点精华,梳理归纳各方共识与分歧,为后续研究指明方向,激励学界业界以论坛为契机,持续深耕,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动力,携手奋进刑事法治新征程。
本次论坛不仅大大拓宽了与会人员的学术视野,也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中止犯“损害”认定研究的兴趣。在各项议程完成后,本次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