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10月26日,陕西省蓝田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AJ14教室公开审理了“蒋某某帮助网络犯罪活动案”。
教务处会同刑事法学院组织了本次校内开庭活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杨恪副教授、杜嘉雯博士与我校师生参与了此次旁听。
庭审概况
案件简介
被告人蒋某某经快手APP好友介绍,欲以出借银行卡方式获利,遂按对方指示自东莞辗转至南京、上海等地进行办理银行卡、升级银行卡等行为,后在浙江某地将其银行卡、手机及支付密码交付给对方进行支付结算,期间配合进行刷脸验证。经查,被告人蒋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涉及1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达87万余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庭审中,公诉人及辩护律师围绕案件调查取证,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仔细倾听各个环节,直观感受了法院案件审理的严谨程序。
庭审结束后,惠文娟审判长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就帮信行为类型、关联犯罪危害、实务中的难点三个方面为同学们详细普及了庭审与网络信息诈骗的专业知识,并向在场师生发放了宣传资料。交流过程中,同学们踊跃提问,现场讨论气氛热烈。
随后,杜嘉雯博士就帮信罪进行阐述,重点介绍了帮信罪概念上的有关界定,表示具体审判结果主要由诈骗金额决定。
最后,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杨恪副教授希望各位法学生要以此为戒,提升防骗识骗的能力与法律意识,并鼓励同学们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培养法律思维,为国家法律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本次活动结合知识讲解与现场庭审观摩,以案说法,使我校学生对国家法律、审判程序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刑事法学院将继续与各级人民法院加强联动,不断提高教学实践工作水平。
文字|柏梦轩(部分来源于网络)
图片 | 何紫璇 白 晶 (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曾 译
责编|孙宇彤
审核|谭 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