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在研究生院的指导安排下,刑事法学院于本学期开展2021级研究生实训工作。根据前期的工作安排,刑事法学院2021级研究生分别赴往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多家单位开展实训工作,至今已进行两个月左右。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春季学期研究生实务训练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5月19日、20日,刑事法学院对2023年研究生实训工作开展中期检查。刑事法学院副院长谭堃一行来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法院、常山法院,对两地实训研究生进行实训检查并与实训研究生进行座谈。
会上,谭堃副院长首先倾听了实训研究生前期的实训情况。详细了解了同学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其次,对开化、常山两地法院在实习教学工作中所做的实习生规范化培养和管理表示感谢。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服从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二是要认真学习、虚心请教、保证学有所获;三是要树立端正的政治立场,外地实训生尤其要牢记安全第一,党员同志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向实训生指出无论在生活或学习上遇到各种困难都要及时向老师反映,期待各实习同学在实训结束以后在理论、实践、人际交往等方面都有一个质的提升
通过本次毕业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整体水平,加强和巩固校院合作,为今后提升理论与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法律工作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刑事法学院将继续提高毕业生实习质量,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为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和复合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