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上午,“中韩刑事诉讼法研讨会”在我校北区研究生综合大楼举行。参加这次研讨会的韩国代表有韩国全北大学申洋均教授、赵相济教授,我校司法官教育学院院长朴宗根教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发全教授、公安学院院长毕成副教授、我院冯卫国教授、杨旺年教授、喻桂英教授、陈京春博士、宋志军博士,我院党委副书记张处社副教授等老师出席研讨会,我校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到会旁听。
研讨会上,冯卫国教授首先致欢迎词,随后冯教授作为代表我校接受韩方教授赠送的《东亚法学》等法学研究资料,接着,韩国全北大学教授申洋均做了题为“韩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展望”的讲座,我校朴宗根教授做现场翻译。
申洋均教授主要就目前韩国刑事诉讼法的概况和2007年刑事诉讼法修订的特征进行了重点介绍。申教授说:韩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法经过几次修订,体现出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换的趋势,目前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上实行的侦查法定主义,起诉方式上实行起诉独占主义,审判前的审判准备程序和审判程序中的冒头程序、事实审理程序,证据法实行证据裁判主义和自由心证主义,在上诉程序上的三审制以及特别刑事程序中的非常上告、赔偿命令以及和解程序的制度。韩国2007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对人身拘禁制度及扣押搜查制度进行完善,通过对辩护人参与权的保障和陈述拒否权的告知等提高侦查程序的合法性,扩大裁定申请制度和完善被告人询问制度以及修改举证责任与实行违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明示对证据法进行了再修改。最后,申教授就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加强中韩两国刑诉法交流,共同完善两国刑诉法律体系的美好展望。
会议期间,我校杨旺年教授、杜发全教授等老师和我校硕士研究生与申教授就韩国刑事诉讼法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