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
||||||
组长 |
冯卫国 |
成员 |
侯红梅、杜发全、宋志军、刘仁琦 |
|||
秘书 |
杜丽萍 |
|||||
2.复试安排 |
||||||
具体事项 |
时间 |
地点 |
||||
报到提交材料 |
2021年3月26日(周五) 上午08:30-12:00
|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166室 |
||||
复试笔试 |
2021年3月26日(周五) 下午14:30-17:30 |
刑法: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J12教室。 刑诉: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705教室。
|
||||
复试面试 |
刑法学(士兵计划2人):2021年3月27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刑法学(士兵计划2人):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第一组3508教室;第二组3511教室; 英语听力、口语:第一组3512教室;第二组3513教室。学生上午提前半小时到达3508教室确定分组。
|
||||
刑事诉讼法学: 2021年3月27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 |
刑事诉讼法学: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3601教室; 英语听力、口语:3602教室。
|
|||||
3.复试的方式 |
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
|||||
4.复试的内容及程序 |
||||||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
||||||
5.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
复试期间学院须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其他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补充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月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
||||||
6.专业招生人数 |
||||||
刑法学64人,士兵计划2人。刑事诉讼法学26人 |
||||||
7.疫情防控 |
||||||
复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其他事项请严格遵守学校统一疫情防控要求。
|
||||||
8.录取办法(含成绩量化办法、复试比例等) |
||||||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复试为差额复试(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计算办法:量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 3、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150)、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
||||||
9.学院咨询电话 |
029-88182614
|
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
029-88182613 |
|||
10.电子邮箱 |
36302285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