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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录取方案

  • 来源:刑事法学院
  • 发布者:刑事法学院01
  • 浏览量:


1.组织机构

组长

冯卫国

成员

侯红梅、杜发全、宋志军、刘仁琦

秘书

杜丽萍

2.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时间

地点

报到提交材料

2021326日(周五)

上午08:30-12:00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166

复试笔试

2021326日(周五)

下午14:30-17:30

刑法: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J12教室。

刑诉: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705教室。

 

复试面试

刑法学(士兵计划2人):2021327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刑法学(士兵计划2人)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第一组3508教室;第二组3511教室;

英语听力、口语:第一组3512教室;第二组3513教室。学生上午提前半小时到达3508教室确定分组。

 

刑事诉讼法学:

2021327日(周六)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

刑事诉讼法学:

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

3601教室;

英语听力、口语:3602教室。

 

3.复试的方式

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4.复试的内容及程序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

(一)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各专业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

(三)综合面试:60分。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四)同等学力加试1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1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10分。

 

 

5.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须对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政审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其他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补充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323日前须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电子版提交至研招办邮箱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凡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6.专业招生人数

刑法学64人,士兵计划2人。刑事诉讼法学26

7.疫情防控

 

复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其他事项请严格遵守学校统一疫情防控要求。

 

 

8.录取办法(含成绩量化办法、复试比例等)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复试为差额复试(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计算办法:量化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

3、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及格(低于150)、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9.学院咨询电话

 

029-88182614

 

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029-88182613

10.电子邮箱

 

363022856@qq.com

 

1.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2.2021 刑法专业复试名单.XLS

3.2021刑诉专业复试名单.XLS